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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督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1-06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镇 ()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连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连安监管201718)及本方案重点工作内容认真贯彻落实。

 

 

                        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821      

 

              

 

 

 

连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

大检查督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督察的通知》(清安办〔201748)要求,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切实根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及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整顿和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坚决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督查工作领导,确保督查到位和督查成效,根据大检查工作要求,成立连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工作小组,由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有关领导,业务股室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专项督查重点

    检查各镇乡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情况。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突出检查贯彻落实《201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以开展采掘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及地下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督查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查处储存与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矿山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地下矿山的安全规程,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竭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针对近年来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专项督查:

   (一)依法依规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矿山。对存在下列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予以取缔关闭:

  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

  3.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隐患,且整改无法达到要求的。

    (二)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对存在下列安全生产隐患的矿山要责令整改:

  1.矿山企业未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未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未达到要求、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签订救护协议、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不到位的;

  2.无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露天矿山未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的;未按要求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未实行机械化铲装作业的;

  3.使用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的;  

    4.地下矿山未正常使用井下“六大系统”,特别是通风系统不完善、未实行机械通风,以及采场管理混乱的;

  5. 矿山运输道路过陂、急湾、无防护设施、安全设施达不到要求的。

  6. 不按规定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无爆破设计方案,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7. 矿山环保设施不合格,生态破坏严重的。

  8. 未按要求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督查时间自2017821日起至2017930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镇乡各部门要充分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这次专项督查行动对提高矿山安全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要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行政许可、打非治违、责任追究等工作。要采取专家会诊、联合执法等形式,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深化“打非治违”行动,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追责的“五个一律”执法措施,推动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要按照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做到领导带队、部门配合、措施得力,以铁的手腕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取得实效,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党的十九大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部门联动、尽职尽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本次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指导隐患整改、查处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吊(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违规使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管,查处无证人员上岗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工程无编制爆破设计方案或不按爆破规程进行爆破作业行为。查处为无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以采代探企业提供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对“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入生产使用”矿山,存在超标超总量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由督查组转交环境保护部门依法查处。

  (三)铁碗执法,严厉打击。督查组将对这次大检查督查中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企业通报相关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停止供电,情节严重的一律提请政府取缔关闭;对各类证照过期仍然从事非法违法采矿的,一律按规定予以上限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不予办理延期换证;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肃纪律,认真履职。专项督查小组将对各镇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思想认识不足、特别防护期工作不到位、不配合督查工作的单位将进行戒免约谈、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被动应付大检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严厉问责;对存在包庇私挖盗采、干扰执法检查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公职人员,交由纪律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将参加专项督查小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822日前报到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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